阜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4年8月委托南京鋆基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羊寨北沙居委会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项目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调查结果如下:
(1)地块信息
项目调查地块位于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羊寨镇北沙居委会境内,地块北至农田,东至沟渠,南至农村道路,西至农田。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9.66073°,北纬33.91914°,占地面积为1319.3平方米。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和现场踏勘情况可知,地块现为农田,正在新建1座日处理能力200吨的污水处理设施,对周边居民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处理,规划用途为污水处理厂,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用地分类标准,该地块用地分类名称为排水用地,代码是1302,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建设用地分类标准,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过程中执行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2)地块及相邻区域历史与现状
调查地块在历史上至2024年8月为农田,2024年8月,地块开始修建北沙污水处理厂。
地块周边500m区域内2010年前为农田、居民区和地表水体(河流),2010年,地块北侧新建阜宁县北沙正吉液化气有限公司;2016年,地块西北侧新建阜宁县羊寨镇好兄弟服装加工厂,西侧新建白玉新邨,紧邻南侧新建北沙社区污水站,从2016年至今地块周边500m区域内主要为农田、居民区、企业和地表水体(河流)。
(3)地块及相邻区域潜在污染源
项目调查地块内历史和现状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周边历史存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根据对企业的生产活动分析,地块周边企业对地块土壤环境造成影响的可能性较小。
(4)调查结论
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综合分析,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周边区域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对地块土壤环境造成影响的可能性较小。根据现场快速检测结果,地块内土壤样品中重金属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以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32/T4712-2024)中的筛选值,样品中挥发性有机物(VOCs)均未检出,地块内污染物检测浓度与对照点位相比无明显差异。
综上所述,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项目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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