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1年8月,南京鋆基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受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对滨海县滨海港派出所项目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1、场地概况
滨海县滨海港派出所项目地块位于盐城市滨海县滨海港镇,地块四至范围:北靠农田,东靠沟渠,南靠道路,西靠农田;占地面积约为8741.40m2,约合13.11亩。地块中心坐标点为东经120°21′36.11523″,北纬34°13′47.64013″。历史上该地块用地类型为农田,规划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2、污染识别
第一阶段调查确认调查地块历史上为农田,地块历史上无工业企业存在。未有资料显示地块内历史有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因此,本次调查地块内不存在潜在的污染源。地块周边企业生产活动为可能的潜在污染源。现场踏勘期间,该调查地块内地势总体平坦,地块现种植水稻。现场未发现地块内有污染痕迹,且无异味。地块周边500m范围有多家企业,主要从事饲料生产加工、钢结构制造以及防火建筑材料制造等,根据企业收集的环评资料分析、现场踏勘及快速检测情况得知这些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对本次调查地块潜在污染风险的可能性较低。人员访谈结果证实了地块的使用情况,地块及周边区域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
3、主要结论
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综合分析,调查地块历史上为农田,周边企业生活经营活动对本地块影响较小,调查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在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潜在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本次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一)地块使用权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盐城市滨海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北区(明达北路大学生创业园智谷D栋)
联系人:臧智维
联系电话:15251028662
(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南京鋆基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所街乐基广场1号楼1020室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25-86223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