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和《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2022年9月1日起实施)文件要求,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基于相关文件要求和地块变更后的规划用途,滨海县东坎街道头层村村民委员会于2023年5月委托南京鋆基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东坎街道头层村党群服务中心工程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调查结果如下:
(1)地块信息
项目调查地块位于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东坎街道头层村境内,地块北至农村住宅,东至农田,南至农村道路,西至硬化道路,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9.91013°,北纬33.98667°,占地面积为2651平方米,其中建设面积为668.88平方米。地块规划用途为头层村党群服务中心,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源部2020年11月)用地分类标准,该地块用地分类名称为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代码是0704,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建设用地分类标准,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过程中执行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项目调查地块于2010年已开发建设,其中北侧构筑物自建成后一直使用至今,地块后期拟保留北侧原有构筑物,并在南侧新建其他构筑物,因此本项目属于补充调查。
(2)地块及相邻区域历史与现状
项目调查地块2010年前为农田和村庄;2010年地块北侧新建头层村党群服务中心;2022年拆除地块南侧村庄建筑,变为荒地;2022年至今,地块内主要为头层村党群服务中心及配套绿化设施和荒地。
地块周边500m区域内主要为农田、村庄和河流。
(3)地块及相邻区域潜在污染源
项目调查地块内和地块周边500m均不存在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潜在污染源,不存在特征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迁移转化途径。
(4)调查结论
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一)地块使用权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滨海县东坎街道头层村村民委员会
通讯地址: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东坎街道头层村五组
联系人:蒋雷刚
联系电话:18066135988
(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南京鋆基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所街乐基广场1号楼1020室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25-86223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