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2022年9 月1日起实施)等有关文件要求,土地用途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2 年 5 月,南京鋆基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受滨海县八滩镇人民政府委托,对滨海县八滩镇于利香等四户农宅项目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其调查结论如下:
(1)地块概况
地块位于滨海县八滩镇,中心坐标点为东经 120°5′23.31″,北纬34°9′12.61″,占地面积约为 709.0m2。地块 2005 年前为农田,2005年由原农田土壤堆积为道路并硬化,2019年硬化路面破除,2021年在东侧新建一处民宅并持续至今。根据规划资料,该地块后期拟作为居民住宅,对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标准。
(2)污染识别
根据历史影像、现场勘察和人员访谈情况,该地块内不存在明显污染源,地块相邻区域存在的企业生产工艺主要为玻璃、服装等初加工,不涉及重点行业企业,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周边企业初加工生产活动对地块产生影响较小,为潜在污染源的可能性较低。
(3)调查结论
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一)地块使用权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滨海县八滩镇人民政府
通讯地址: 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八滩镇金八滩新城B11幢105室
联系人:张海旭
联系电话:13912584166
(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南京鋆基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所街乐基广场1号楼1020室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25-86223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