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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村部西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来源: | 作者:advertising-100 | 发布时间: 2025-03-25 | 59 次浏览 | 分享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和《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2022年9月1日起实施)文件要求,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基于相关文件要求和地块变更后的规划用途,阜宁县羊寨镇人民政府于2025年3月委托南京鋆基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永昌村部西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调查结果如下:

1)地块信息

项目调查地块位于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羊寨镇永昌村境内,地块北至八支渠水泥路约4米,东至永昌村一组沟渠约5米,南至永昌村一组农田,西至永昌村一组农田。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9.68286°,北纬33.89775°,地块面积为15042.72平方米。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和现场踏勘情况可知,地块原为羊寨镇永昌村一组集体农用地,拟建设为居住用地,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用地分类标准,该地块用地分类名称为二类农村宅基地,代码是070302,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建设用地分类标准,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过程中执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2)地块及相邻区域历史与现状

调查地块在历史上至今一直为农田和沟渠,农田主要种植水稻和小麦,沟渠用作灌溉和排水。

地块周边500m区域内2015年前为农田、村庄和地表水体(河流和沟渠);2015年,地块东北侧部分房屋拆除,新建永昌村居民集中住宅和永昌村村委会;从2015年至今地块周边500m区域内主要为农田、村庄、村委会和地表水体(河流和沟渠)。

3)地块及相邻区域潜在污染源

项目调查地块内和地块周边500m均不存在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潜在污染源,不存在特征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迁移转化途径。

4)调查结论

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综合分析,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边500m范围内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根据现场快速检测结果,地块内土壤样品中挥发性有机物(VOCs)部分未检出,重金属含量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及《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内污染物检测浓度与对照点位相比无明显差异。

综上所述,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项目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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