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南京鋆基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受阜宁县花园街道花园社区居民委员会委托,对花园街道刘阳路东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调查结果如下:
(1)地块信息
项目调查地块位于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花园街道花园社区境内,项目北至阜宁县开发区基督教会,东至沟渠,南至串场河,西至刘阳路,中心坐标为东经119.81318°,北纬33.76497°,占地面积为4062.52平方米。调查地块现状主要为农田、荒草地和砂石堆,拟规划为花园社区老年服务中心和花园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用地分类标准,该地块用地分类名称为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和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代码是0702和0704,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建设用地分类标准,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过程中执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2)地块及相邻区域历史与现状
项目调查地块2022年前主要为农田、荒草地和农宅;2022年,地块内西南侧农宅拆除,中间区域建农村道路,西北侧堆放砂石;2024年,地块内东北侧农宅拆除,建筑垃圾完成清运;至今地块主要为农田、荒草地、农村道路和砂石堆(约215平方米)。
地块周边500m区域在2022年前主要为农田、居住区、政府机构、幼儿园和企业;2022年,地块南侧及西南侧企业拆除,西南侧黄舍村部分拆除;至今地块周边主要为农田、居住区、政府机构、幼儿园和企业。
(3)地块及相邻区域潜在污染源
项目调查地块内历史和现状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周边历史和现状均存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根据对企业的生产活动分析,地块周边企业对地块土壤环境造成影响的可能性较小。
(4)调查结论
根据现场快速检测结果,地块内土壤样品中重金属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以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32/T4712-2024)中的筛选值,样品中挥发性有机物(VOCs)均未检出,地块内污染物检测浓度与对照点位相比无明显差异。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周边区域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对地块土壤环境造成影响的可能性较小,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联系人: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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