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气象局于2024年8月委托南京鋆基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阜宁县强对流灾害防御体系建设项目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调查结果如下:
(1)地块信息
项目调查地块位于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沟墩镇大曹庄村境内,项目地块北至东板线,东至河流,南至农田,西至河流,中心坐标为东经119.83875°,北纬33.66111°,占地面积为737.5平方米。调查地块历史上至今主要为河流水面,拟规划建设自动气象观测站。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用地分类标准,该地块用地分类名称为公用设施用地,代码是13,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建设用地分类标准,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过程中执行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2)地块及相邻区域历史与现状
项目调查地块历史上至今主要为河流水面。地块周边500m区域在2014年前主要为农田、村庄和企业;2014年地块南侧新建阜宁县沟墩镇登低秸秆加工点,东北侧新建养猪场;2014年至今地块周边主要为农田、村庄和企业。
(3)地块及相邻区域潜在污染源
项目调查地块内历史和现状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周边历史和现状均存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根据对企业的生产活动分析,地块周边企业对地块土壤环境造成影响的可能性较小。
(4)调查结论
根据现场快速检测结果,地块内地表水的检出含量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Ⅳ类水质标准。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周边区域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对地块土壤环境造成影响的可能性较小,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联系人: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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