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2022年9月1日起实施)和《关于规范农田转建设用地相关审核程序的通知》(盐土治办〔2020〕6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基于相关文件要求和地块变更后的规划用途,阜宁县土地储备中心于2023年4月委托南京鋆基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阜城街道红心居委会二、三、四、五、六组(一)(二)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调查结果如下:
(1)地块信息
项目调查地块位于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阜城街道红心居委会境内,地块东至新宇书香里,西至碧桂园(正在建设),南至农田,北至苏州路。阜城街道红心居委会二、三、四、五、六组(一)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9.78286°,北纬:33.74764°,占地面积为65561.02平方米;阜城街道红心居委会二、三、四、五、六组(二)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9.78131°,北纬:33.74536°,占地面积为66372.54平方米。地块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源部2020年11月)用地分类标准,该地块用地分类名称为一类城镇住宅用地,代码是070101,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建设用地分类标准,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过程中执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2)地块及相邻区域历史与现状
阜城街道红心居委会二、三、四、五、六组(一)地块在2015年前主要为水塘,部分区域为农田和农村住宅;2015年水塘干涸,住宅拆除,新建沟渠,地块为农田和沟渠;2016年,地块东北侧新建临时工棚,用于修建凤凰广场工人居住,地块为农田、沟渠和临时工棚;2021年临时工棚拆除,2021年至今,地块为农田和沟渠。
阜城街道红心居委会二、三、四、五、六组(二)地块在2015年前主要为农田,部分区域为农村住宅;2015年住宅拆除,新建沟渠,地块为农田和沟渠;2016年,地块北侧新建临时工棚,用于地块内村民堆放农作工具,地块为农田、沟渠和临时工棚;2021年临时工棚拆除,2021年至今,地块为农田和沟渠。
(3)地块及相邻区域潜在污染源
项目调查地块内和地块周边500m均不存在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潜在污染源,不存在特征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迁移转化途径。
(4)调查结论
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一)地块使用权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阜宁县土地储备中心
通讯地址:阜宁县天津路西城南大厦C座
联系人:唐晓波
联系电话:13770100222
(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南京鋆基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所街乐基广场1号楼1020室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25-86223808